關于指定收款賬戶及收款方式聲明
本公司收款事宜,確認如下;
一、本公司指定下列賬戶作為收款賬戶,向下列賬戶之一付款的,視為向本公司付款:
1、企業對公賬戶收款
開戶行: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支行
用戶名:北京萬鴻景揚商務咨詢有限公司
賬 號:1105 0168 5000 0000 0341
2、企業支付寶二維碼

3、企業指定代表人賬戶
開戶銀行: 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金源支行
賬 號: 6227 0000 1448 0562 010
戶 名: 邱浩然
開戶銀行:中國銀行(保定分行)
帳 號:6216 6150 0200 7147 233
戶 名: 邱浩然
二、未經本公司書面允許,向本公司業務或其它人員、其它賬戶、微信轉帳付款,導致本公司未實際收到款項的,本公司不承擔法律責任。
特此確認
2021年3月31日
北京萬鴻景揚商務咨詢有限公司
